
改写后的文章:
2016年山东晚婚假期具体天数
针对晚婚问题,山东省目前的婚假安排如下:如果是晚婚,将分为3天的婚假和14天的晚婚假,总计17天。在新颁布的生育政策中,拟取消男女双方晚婚的,仅对有国家规定的婚假进行调整。未来,产假时间可能会延长60天。
二孩生育将延长产假60天
日前,山东省法制办就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将于13日征求意见完成。
产假方面,意见稿中提出: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天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。此前,女性产假通常为98天的基本产假加60天晚育假,共计158天。
根据意见稿内容,调整后至少仍为98天基本产假加60天增加的产假,与前文的产假天数相同。
附注:国家政策
目前禁止代孕等规定只在相关条例中予以规定,此次修正草案将其写入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。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
再生育可择优适用
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时,一些特殊情况下,如第一孩存在残疾等,夫妻可以再生育第二孩。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,再生育就是指生育第三孩。
因为再生育的具体规定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,可能导致不同省份政策不一的情况。
为此,修正草案新增规定: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,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。
以前的独生子女福利继续享受
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,修正案实施前,根据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,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,已经获得《独生子女光荣证》的夫妻,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,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、死亡的,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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